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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龙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
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班额,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,未经审批不得超计划招生。一年级、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、45人以内。
说明:学校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,须事先向市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,经市社会事业局批准后方可实施
招生对象: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,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。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。
招生原则
(一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“阳光招生”,全面实行“公民同招”。主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信息,自觉接受社会、媒体、群众的监督。
(二)坚持就近、免试、便民的原则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,全面推行入学“一件事”和民生“微幸福”改革,实现招生入学整个流程在招生平台进行,保障施教区内每位“住、户一致”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。
(三)坚持告知、指导、服务的原则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咨询指导小组,积极、主动向入学对象宣传招生政策,公布咨询电话与服务链接,同步开展线上、线下招生政策咨询,为入学对象提供优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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